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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帕拉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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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这确实是一方面,他在苏诺平原,帕拉汶海湾的平民之中享有这个名号很久,其他的地方尤其是你的故乡,对他就没有那么熟悉。他长时间都在这一带活动,不光因为这是受战火侵扰最严重的地方,更是因为这里是卡拉迪亚到现在残存的根基,然而如今却日渐失去。”法提斯似乎又想到了更远的往事上去,但终于回过神来,“你知不知道,其实领主也都称他为无名的骑士。”

    费尔扬斯显出吃惊的神情,法提斯终于又开始讲述。

    那时当他们在苏诺平原上驰骋,在帕拉汶海湾上逡巡,在乌克斯豪尔的河流旁驱驰,三柄长剑的图案在晨间午后或是黄昏日暮闪映不同的色彩,遥遥便有人影出现,雷翁就会慢悠悠地勒住马,让队伍停下。那些个面黄肌瘦,饥饿疲惫的青年的身影终于变得清晰,随后雷翁分给他们食物与水,随后或许是一把轻弩或是一把长柄镰刀。那些青年就这样跟在队伍的末尾,在杰姆斯和雅米拉的照顾下逐渐恢复健康,在班达克的训练下逐渐熟悉战斗的技巧,艾雷恩和贝斯图尔负责最后的选拔,脱颖而出者能够拿到最后的奖品:骑枪战士剑与猎马。事实上,当时他们的队伍已经扩充到了50人左右。而艾雷恩法提斯他们的战技已不逊于任何一个骑士,所缺乏的只是真正战争的磨练。贝斯图尔的库吉特弓可以在百步之外一箭射穿敌人的头颅,班达克则俨然一个罗多克军士,只不过没有一个军士能像他那样熟练地使用攻城弩,甚至连罗多克神射手也难以望其项背。大家都明白有一个众皆盼望的时刻正在迫近,但那个时刻却没人说的清楚,雷翁似乎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更加耐心。他常常奔波于罗多克山区,在杰尔喀拉与维鲁加附近的村庄逗留,午夜时分,那附近便会燃起大火,随即雷翁就叫大家在城外等他,他自己则朝着城市的方向,渐渐消失在漆黑的夜晚。

    渐渐的穿着硬皮甲的游侠的故事渐渐在卡拉迪亚的酒馆里传开,这时众人才知道,原来雷翁晚上是去拯救那些被囚禁的领主。旅行者口中的游侠,在不见人影月黑风高的夜里,以迅雷之势出剑收鞘,监狱守卫尚未看清他的身形,壮实的身躯扑倒在地,永远地失去了意识。第二天,那些本来被押着等待赎金来换取自由的领主又都活蹦乱跳地出现在了前线的战场。然而当我们问及雷翁时,他只是淡淡地说,郊外的大火已吸引去了大部分守军的注意力,好像他不过是在街上轻轻松松地拾起一颗石子那样。

    “我们那时候曾经做过一些赎回人质的任务,绑匪从城镇绑架有钱人家的女儿,然后跑到遥远郊区的村子要挟大笔的赎金。镇长每次拜托我们做这个任务都跟我们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乱来。雷翁答应的语气也总是那么的温和,肯定,是啊,他总是能够取得他人的信任。然而事实上,他每次都跟那些劫匪说他根本没打算付钱,然后一锤将他们首领的脑袋砸碎。他也是那样最痛恨拿弱者做文章的人。当然被绑架的少女什么也不会知道,他只会见到雷翁温柔的微笑与回家的诺言。其实王国里的这些领主与那些人渣绑匪有什么区别呢?后来那些对他咬牙切齿的领主就称他为无名的骑士,按照他们的意思,雷翁不过是一个无名之辈,而骑士,也只是一个让人嘲讽的空名号。“法提斯轻蔑地笑了笑,喝了口酒润润嗓子。

    然而,现实又再一次宣示雷翁这些努力的徒劳。哈劳斯国王,这个曾经保卫帝国的英雄,如今迟老垂暮的国王,再也没能恢复往日的神武。他不再像当年面对诺德人的入侵时,率领手下的骑士团一次又一次将侵略者阻击在杰尔博格山脉,也不再像当年面对维基亚的挑衅时,当机立断在大陆中心建立起宏伟的德赫瑞姆城傲视四方。他现在只求一味地收缩防线,保住自己的帕拉汶,然后便是一再地流放领主,流放那些为他忠心耿耿征战四方却在一个错误的人的领导下失去他们挚爱的故土的领主们。到最后哈伦哥斯自己也难逃厄运。雷翁从阿哥尔隆堡救出的格鲁恩沃德领主,走之前特意叫来雷翁告别。雷翁知道他不像哈劳斯国王颁布的告示那样,是连夜逃离斯瓦迪亚王国的(实际上都可以说是一个城镇),他在哈劳斯亲兵的监视下,只取走一抔阿兹哥德的沙土,随即上马缓缓而行,一点一点挥洒在他消失的路途上。雷翁没有落泪,而是转身而去,他从那日起知道,又需要长久的等待了,而希望却不在这。

    果然不出所料,不出数周,帕拉汶终于陷落,还是陷落于斯瓦迪亚自己的古老同胞罗多克人手中。罗多克独立数十年,终于真正重新踏入孕育这片古老文明的平原地带,当年的老者甚至有徒步来到帕拉汶朝圣的,感慨自己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据说城破之日,哈劳斯国王连夜逃出了帕拉汶,而斯瓦迪亚王国仅剩的两名领主,瑞伊斯伯爵和拉法齐伯爵冒死护卫他逃向提尔堡,那是斯瓦迪亚的最后一座城堡,看起来覆灭不过是时间问题。

    “那时雷翁告诉我们说,希望正从今天而有。”法提斯的眼神中似乎还残留着那日的火焰。

    “终于,帕拉汶还是沦陷了。那天雷翁在帕拉汶的酒馆里用整箱子的钱换了一个书籍商人所有的藏书,我还记得那天那个轻傲的书籍商人的眼睛瞪的比耗子还大。之后他带着我们走了,到了拉那附近周围的一个小村子克德尔克,当时那里贫穷的简直令人忍受。他在那里居住下来,条件是帮助训练农民来对付劫掠他们的强盗,然后他会用剩下的时间读读买来的那些书。没有人知道怎样的未来等待着他,他自己也不知道。”法提斯看着费尔扬斯亲切地说,“孩子,你以后会明白,人生一切的智慧都集中这两个词上,等待和希望。”

    费尔扬斯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后面的故事还很长,但我得回庄园去办点事,今天讲不完啦。怎么样你愿意跟我去庄园里坐坐吗?那离这不远,在依林达哈。更重要的是,”法提斯狡黠地笑笑,“那里有比我更会讲故事的人。”

    费尔扬斯哈哈大笑起来:“是杰姆斯伯伯吗?”

    法提斯不再说话,拉住费尔扬斯的手就往外走。外面夜色浓郁,如今正是深夜,街上冷清清的。法提斯翻身上马,雪白的骏马闪动着身影。费尔扬斯骑上他的旅行马,颇为吃力地跟在他的身后。他们奔出城外在广阔低沉的夜空下奔驰,淙淙的河流倒映着熠熠的星光,宛如一条大光带的银河仿佛是在天际流淌着,见证又溶释了多少往事,那些懵懵然的希望,那些不知为何牺牲的死者,那些匆匆流逝的岁月,都在其中流向未知的远方吧。就在这样朦朦胧胧的感伤之中,他们来到了依林达哈,此时天边已是拂晓。

    依林达哈还是一片平静,法提斯把住骏马,慢慢地在乡间崎岖的小道上走着,回头看着气喘吁吁的费尔扬斯,粗声大笑:“你这匹马太慢了,不过你的骑术也真够差的,比我当年差远了。”

    费尔扬斯那张清秀的面庞羞起了一片绯红:“这匹马是当年母亲带进山的,现在已经很老了,它现在跑不动了。我平时都是骑着它慢慢走的。”

    “嗯明白了,以后你就骑我这匹马吧,这匹老旅行马就交给我,我会好好帮它养老的。”法提斯露出赞赏的目光,将缰绳递了过去,费尔扬斯连连鞠躬道谢。

    到了法提斯的庄园中,阳光渐渐从天边展现出来,洒在这片齐整肥沃的土地上,卷心菜闪耀着晶莹翠绿的光泽,麦秆上的露水缓慢地垂落,而田地边缘的小屋中挂满着大块大块的风干肉,显示出这家主人的殷实豪爽。菜地麦田的旁边的大片田地圈起了栅栏用以饲养鸡猪,哼哼唧唧一片叫声倒是别有一番生气的趣味,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富饶充满生机的庄园,费尔扬斯很好奇法提斯怎么会如此善于经营。

    “你可以在村子里庄园里转一转,我先去叫杰姆斯,他现在肯定又趴在他实验台上睡着了。”法提斯打着哈欠,拿着马鞭挥挥手便进屋去了。费尔扬斯很听话,他开始好奇地看起那些肥的发油的猪,觉得这种生物虽然蠢笨却也不失可爱。

    不一会儿,费尔扬斯突然被人从后面一把转了过来,他看到的只是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和那个亮秃秃的脑门。

    “像!太像了!”光头兴奋地大喊,“就是没那么英气逼人,过于秀气了哈哈。”

    费尔扬斯被这一番滑稽而又奇怪的问候弄得晕头转向,迷迷糊糊地重复着:“像?像什么?”

    这时只见一个粗糙厚实的手掌拍上了那个光秃秃的脑袋,然后上面便多了一个鲜红的巴掌印。

    “你能不能管管你自己的嘴巴?”只见法提斯涨红了脸,出现在那个光头的身后。

    光头摸了摸了自己的受伤的脑门,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然后看着费尔扬斯,微笑着伸出手说道:“年轻的诗人你好,我是杰姆斯。”

    费尔扬斯有些疑惑,看着眼前的光头,问道:“我母亲说杰姆斯伯伯脑袋上还是留有一圈头发的。”边说他便用手指在自己那一头茂密而漂亮的金发周围比划。

    杰姆斯的脸一下子变得很难堪,他尴尬地笑了笑,然后小声地说:“后来我想通了,理个光头总比死守着那一小撮的毛发来的洒脱些。”这话说完,三个人都大笑起来。

    法提斯热情地把费尔扬斯迎进屋里,杰姆斯也对他一路上的经历亲切问候,他们摆上奶酪肉干与葡萄酒。诗人也弹起鲁特琴助兴,琴声在不大的厅房里回荡,别有生趣。杰姆斯跟他介绍起自己的这些杰作,终于解开了费尔扬斯的疑问。原来整座庄园都是杰姆斯设计的。他根据季节时令,划分种植的区域,又添加了些自己培育的良种,产量翻番。此外,对于房屋的设计他也很有些心得,房子采光良好又不会过于曝晒,在屋顶一眼望去,整个村庄可以一览无余。杰姆斯还在屋顶放置了他称之为远望镜的东西,费尔扬斯根据他的操作使用,竟可以清晰地看见远处苏诺的城门。

    “这真是太神奇了!杰姆斯伯伯你真是个天才!“费尔扬斯为这神奇的小工具着了迷,对杰姆斯的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杰姆斯微笑着点点头表示自己的谦恭。然后他拉住费尔扬斯奔往楼下的一间小屋子,里头摆满了瓶瓶罐罐以及各种各样的图纸,他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本质地古老粗糙的书籍。

    “这本机械原理,是当年雷翁送给我的,可以帮你入入门。就送给你了,没事可以翻翻。”杰姆斯拍了拍书上的灰,递给了费尔扬斯,费尔扬斯双手接过,鞠躬表示感谢。门外传来了法提斯的吼声:“别让他沾染你那些奇怪的玩意了,人家的还那么年轻,头发那么多呢!”费尔扬斯笑着出了门,杰姆斯跟在身后,一副要跟法提斯动手的模样。费尔扬斯想着这对老冤家也算是绝配了,庄园主与工程师,曾经的战士的荣耀已经被他们寄放在心中,他突然有些好奇他们是如何能这样淡然的生活。他突然觉得那段往事所拥有的能量或许并不是自己曾想过的那么简单,一个无名的好人那么简单,他打算在庄园里住几天,慢慢地听老人,把这个并不遥远的传说讲完。

    就在这时厅内响起了沉重的敲门声

    厅内响起的敲门声沉重带着某种节奏,仿佛是那种报时的笨重的座钟,宣告着某种时刻的到来,然而法提斯杰姆斯和我们年轻的诗人还沉醉在一种不自知的欣喜之中,法提斯还是像以往那样,依从着习惯打开那扇厚重的木门,门前却不是什么熟悉的面孔,而是一个全副武装的斯瓦迪亚骑士,这倒勾起了他某些回忆。那骑士手拿护盔摆在腰际以示尊敬,而严肃的甚至有些死板的面容显示出他可能是个憨厚得甚至有些蠢笨的人。

    法提斯收敛住了笑容,神情平静冷漠,他站住身姿,像他以前无数次遇到这种自己无法预料的状况那样问到:“有何贵干?”

    那骑士掏出一封信,请法提斯过目。法提斯看完之后,神情依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平静得问到:“容我去收拾下行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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