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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赴会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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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女庙的晨钟梆梆敲响,天气依旧暗沉沉的,千树万树将偌大的临光殿笼罩在层层阴影中。

    临光殿遍植奇树,庭阈中有一块巨大的青石,殿主人常躺在青石上,倾听松寒堂传来的乐音,这里是常山宫唯一充满乐声又无国事纷扰的地方。此处更是偏离崇阳殿,樊贵嫔认为导致前朝覆灭的原因在于伶人歌伎的献媚,因此在贵嫔的居所和必经之路全无歌乐演奏。

    樊贵嫔重权欲,元灵均却更重行乐。权势角逐是政治家的丘壑,也是他们的生死墓,醉生梦死是元灵均的胸中格局,也是蒙蔽野心家的必备技巧。

    元灵均初来封国时,常和巴陵的裘马少年混在一处,游戏市坊,斗鸡走马,后来年纪稍长,不再局限巴陵一地,到了更为宽广的天地,纵歌天涯,结交侠士,过的是绮筵玉食、美人偎膝的惬意人生。至今为止,能与她相较一二的恐怕也没有几人。

    沉酣之际,王师甄传庭那花白的脑袋、横眉怒目的脸在眼前逐渐放大,紧接着,一记竹板狠狠敲在元灵均前额,火辣的痛感硬生生将美梦化作一场噩梦。

    元灵均猛地睁开了眼睛,摸了摸冰凉的额头。果真又是噩梦,还好只是噩梦。

    内侍匆匆赶来禀告:“主君,王师府的家僮入宫了。”

    闻言,元灵均惊坐起来,一脚蹬开被子,“怎么又是王师府,我还准备去6府玩六博呢……今天是什么时候?王师要检查功课了吗?我最近都没怎么看书,怎么没人提醒?”元灵均慌里慌张地爬起来穿着妆扮,又冷静地问鲲娇,“有没有说是什么重要的事?”

    鲲娇跪在脚边整理裙角,“主君又忘了,今日是主君与王师约定好的日子,要上壶山去的。”

    “我何时答应过的,怎么一点都想不起。”元灵均不敢置信。昨夜的雨一直未停,元灵均望一眼窗外,更加坚定地摇头,“不去不去,我不记得了。”

    春雨润如酥。

    一幅巨大的南朝青山图徐徐展开,画面上,江山蜿蜒,林木葱郁,灰茫茫的山脚下,一头滑稽的毛驴驮着老者悠然漫步。

    这位老人褒衣大袖,头顶华,束着高冠,两鬓青中带灰,颌下留须一缕,正是以刚正不阿闻名于世的谏诤名臣甄传庭,元祐帝钦点为常山王王师的甄传庭,也是打起君王手板绝不留情面的甄传庭。

    甄传庭瞥一眼被强行带出的元灵均,举袖遥遥指向其中一座峰峦,“看前方,好多的山石,肯定路滑陡峭。”

    春山正细雨,徒步上壶山,何尝不是噩梦在延续。一头驴,两匹马,君臣三人,沿着春意盎然的小道悠悠前行。

    元灵均眯着眼,挽缰缓行,懒散地打了好几个哈欠,跟在身后不远的九万手按黑剑,身硬如石,时刻绷紧着一张黑面。

    “王师,还有多久才到啊?”朝食草草用过,又匆忙赶到王师府,此时的元灵均没有半点力气。

    毛毛小雨虽打不湿衣裳,潮湿的滋味还是难以忍受。

    甄传庭视若无睹,顾自朝前走着。

    几人在一条幽窄的山径口下马下驴。看样子他们到了目的地。

    “臣来背主君上去。”九万蹲在元灵均面前,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这是一条弯弯扭扭的石头小径,车马无法通过,只能靠步行。元灵均正要趴上去,及时收住,仰面望山顶,果断地摇头拒绝了。这些年,她算是彻底摸透了甄传庭的脾性,如果接受九万的提议岂不正中甄传庭下怀,以后甄传庭便会拿这桩事大做文章,届时烦也会被烦死的。

    “别管她,让她自己上来。”

    转眼间,甄传庭走出老远,手里的藜杖在石头上用力敲了敲,哼道:“十四稚子不如我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说出去怕要贻笑大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快点跟上来,山中迷了路,觅食的大虫出来可就不妙了。”

    元灵均挥挥拳头,以示不满,九万庇护左右,区区大花猫如何近得了身。元灵均大步向前,姿态俨然是登顶赏景的游子诗人,时不时看看早生的春花,再或是折一条刚抽芽的嫩枝把玩。然而,世间哪有她这样一脸怨相的踏春诗人,只到了半山腰就累得吭哧吭哧,满头是汗。

    “真是累啊。”她内心咆哮。虽云游四海,天地为家,她也是养尊处优的晋室女,出行有车马代步,何曾自己走过这么远的山路。

    不大一会儿,脚也酸痛起来,元灵均痛嚎一声,“王师,你老人家该不是要借此累死寡人,好让一代昏君名正言顺地驾薨吧。”

    “休要胡言乱语。”甄传庭在大石块上坐下来,微微敞开衣襟,取一方汗巾一边擦拭,一边看向山下的人,催促道:“快点,再快点。”

    元灵均已直不起腰。

    “年纪轻轻就走不动路了,想来老了更没用。就知道吃喝玩乐,不懂节制,不思悔改,百姓骂你恨你辱你,合该如此。”

    “我知道错了,王师口下留情。”元灵均一口怒气憋在心头,暗暗扎甄传庭的小人。

    世间有比她更憋屈的女主吗?常山宫不能得罪樊姜,临安城和皇帝父亲唱反调要挨屁股,在宫外还不能顶撞动不动就打她手板的甄传庭。

    甄传庭却无这种想法,元灵均是一块顽石,虽劣性不改,坚硬却已然出了他的想象,若说元灵均做事冲动冒然,但认定的事情不会轻言放弃,一条道能坚持走到底,应该受的气她能沉得住,不该受的气她又会猛烈反攻,这样的性格让人既喜又忧,但与东宫的春闱相比,她实在好太多,至少,老臣不曾弃她而去,她也不曾真正地撇开老臣。

    九万摘来了银盆大小的树叶,元灵均扣在顶遮雨,口中吟唱:

    长安白日照春空,绿杨结烟垂袅风。

    披香殿前花始红,流芳色绣户中。

    绣户中,相经过。

    飞燕皇后轻身舞,紫宫夫人绝世歌。

    圣君三万六千日,岁岁年年奈乐何。

    “王师,孤这一曲《阳春歌》唱得如何?”

    “好一曲《阳春歌》。”甄传庭借藜杖站起,“主君最喜欢哪一句?”

    “圣君三万六千日,岁岁年年奈乐何?”

    元灵均的目光落向渺渺天地。春色濛濛,雾气横生,一群大鸟正从天边悠悠飞来,大抵是北归的黄鹄,穿行于冥冥薄雾中,时隐时现,妙不可言。

    “之所以要你步行上来,也为师是对你的一番磨炼……另有一事,壶山顶上住着一位居士,我们此行真正的目的正是为了拜访他。”甄传庭道出此行的缘由。

    山雨停歇,君臣三人终于踏上了壶山顶峰。

    绿荫浓密,清荣峻茂,雾气弥漫山顶,依稀还能看见山下有江河一脉铺展,浩渺豁达。壶山之名的由来不是因为山的形状肖似水壶,而是波澜壮阔的江河一路南下,像倾水而出的铜壶。

    “一览众山、江河,都比不过我的手指。”元灵均伸出大拇指比划,让九万来看。

    九万一言不,也未上前。

    “高处不胜寒,诱人的东西往往太危险。娘子,平静处也能看见奇异风光,不如退一步看看海阔天空。”

    循声看去,在他们来时的山径上,一人自雾茫茫处走来。

    元灵均“咦”了一声。

    男人年纪在四十上下,穿一件粗糙的纻衣,他走了两步,在松林旁停步,卸下了身后的竹篓。

    杂书上的隐世高人大都会带两三童子进山采药,悬壶济世,元灵均从未见过真实的高人,深感好奇,走前去看,却见竹篓里半根草药都没有,尽是颜色各异的菇子。

    “请到这边的草庐,趁天色尚明,众位先歇息片刻。”中年人在前引路,朝一处走去。

    这里有一座搭建起来的简易草庐,他们竟没有觉,元灵均四处瞅着,里面的几席茶具一应俱全。

    “麻兄,近来可好啊。”甄传庭对中年人抗力。

    “故人江海别,几度隔山川。临安别后数十年,愚兄不如当初,垂垂老矣了。”中年人还礼。

    “我倒老了不少,麻兄还不见得嘛。”

    两位‘老年人’互相谦虚,又望着对方哈哈大笑。他二人乃是多年的故交旧识,数十年不见还能把袂言欢,当真让人费解。

    “明玉,在做什么?快过来见过麻芳先生。”

    元灵均似乎对那些蘑菇非常感兴趣,在两人说话的间隙又折回去观察,甄传庭见她到处乱跑,一点也不把把此行当回事,头疼地蹙着眉,招手示意她过来。

    “来啦,老人家别一惊一乍的。”元灵均甩着袖子走来,停下,奇怪地打量了几眼,向中年人粗粗拱手,他可是让自己爬了好几个时辰的山路呢,“您就是住在山尖上的居士先生?”

    “住在山尖上?!对对,在下便是住在山尖上的居士麻芳。”

    麻芳哈哈大笑,胡须颤颤,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种毫不做作的飘洒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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