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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威服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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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正轩和唐朝的一战,选择在野马河边。

    这里风景绝美,且绝无人烟。

    唐朝身边无人,只剩空身;狼正轩自然也不带一人。

    要求是唐朝出的,他不想自己输的样子被人看到,至少,他话是这样说的。

    狼正轩暗笑,未战先怯,看來唐朝已不足畏。

    他手下有的是能人,知道唐朝近來武功大进,但是,一个年轻人,纵能进步,也必有个限度,所以他是怀着必胜的信心來的。

    唐朝双手笼在袖中,飘飘的走了出來,十丈,四丈,七步。

    的确是七步。

    不多不少,正好是七步。

    这倒使狼正轩吃了一惊,唐朝武功到了何等地步不得而知,但是他的轻功,要是是天下第二,恐怕无人敢自居第一。

    这是多么恐怖的轻功。

    一刹那之间,十丈的距离,就在他的脚下消失了,几乎已经到了传说中的缩地成寸。

    但当唐朝站在狼正轩的面前,再次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心中却充满了惊讶,,这是一个多么漂亮的男人。

    不错,现在的唐朝,眉目娇好

    如处子,眼神中更有一种质朴的光华,这使得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魅力,,他不是刻意的在显示自己的高贵,但高贵的气质却在举首投足之间显露无遗。

    “狼将军,别來可好,”

    一听到这话,狼正轩心中就升起一种恐惧,这声音充满了磁性,他是一个在女人身上有过无数阅历的人,一听到这声音就知道,完了,世界上只要还有此人存在,天下的女人绝不会再向自己正眼瞧一眼。

    唐朝的声音清朗,亮丽,还带一种动人心魄的韵律,他说话的时候,就像是在踏着世间某种无声的节奏,随风而舞。

    哦,不仅仅说话,他的言行举止,每一个动作神态,都似乎参透了宇宙的某种奥秘,达到随心所欲而能与周围的一切水**融的地步。

    这是一种神奇的境界,即使武功已入化境像狼正轩,也只能意会,无法表达出來。

    但使狼正轩肯定的是,在自己和他在南诏叛乱之之后的这三四年里,唐朝的身上,已经发生了某种可怕的变化。

    “谢承接太子关怀,老朽身子还算康健,”不知道为何,狼正轩说话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发干,像是一口痰堵在心里的感觉。

    “狼将军,你的武功,早已经到达明劲的颠峰,想不到数年不见,你终于妙参造化,将全身的暗劲都练成了,恭喜你步入化境,”

    狼正轩心中冷笑,你一眼就看穿我的武功,这有什么希奇,等你尝到我红日刀的厉害,才是我武功的精髓。

    练武的人,向來沒有谁服了谁,要服,就只得一个倒下不能站起,那就真的服了,狼正轩此时虽然感觉唐朝想亦在这些年间练成了高强的武功,但又哪里想到他能战胜威震天下的高仙芝呢,所以还存着一拼的心理。

    “太子慧眼,多谢看得起老朽,我们今天,就在兵刃上见个高下如何,”不知什么原因,狼正轩不想和唐朝多说话,仿佛每说一句,自己就更危险一分。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受,连他也感觉到吃惊。

    唐朝笑了。

    笑得很淡,像是微风拂过水面带起的涟漪,充满了空灵和不可捉摸。

    狼正轩本以为对手是在轻蔑他,但他随即发现又不是;是赞许吧,好象是,又好象不是,而是漫不经心。

    总之,这在神秘的笑容背后,狼正轩感觉自己的心神受到震动。

    不好。

    一招未交,我心神已经受制,好恐怖的人,竟然以承接太子之势在气势上将我压制了。

    哐啷。

    狼正轩抽出了早已经别在腰畔的红日刀,发出刺耳的啸声~。

    他的刀鞘用上好的精钢制作,一旦抽出的时候和边缘摩擦,则会发出如屠猪杀狗一般的怪叫声。

    唐朝点了点头,赞赏的看着面前的狼正轩,他知道心神受制的刹那间,居然以这种方法脱困,真是一个人杰,将气势重新鼓了起來。

    要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固然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绝高地步,但是对武功的理解,更是有了突破,比如刚才,他就在对话中加入了兵法的因素,这导致狼正轩一招未交,已经落了下风。

    唐朝知道,要是自己把握住先前那个机会,断然出手,纵以狼正轩已达化境的武功,还是很可能难逃一死~。

    在狼正轩抽刀的一瞬间,唐朝也并沒有闲着。

    像唐朝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失去先机。

    既然狼正轩先机已失,他就永远不会让他有喘息之机,他内心十分清楚,狼正轩的武功,和当日他发动叛乱的时候,进步了一大截,已进入化境,即使以自己绝顶功力,一旦被他占了先机,加上他非凡的战斗经验,再加拼命的话,不说胜他,败也有可能。

    所以,狼正轩抽刀的时候,唐朝立即出手。

    向狼正轩的侧后方出手。

    狼正轩本欲横削而出的刀赶紧回守。

    不是因为这一刀他挡不了,而是这一招太怪了,因为它破绽百出。

    唐朝手中无兵器,就这样一拳击出。

    无论从哪个角度,狼正轩都知道,不能对自己构成任何威胁。

    这使他自己的刀也一时受到感应,升起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要攻的话害怕敌人有厉害的后着,不攻的话害怕中敌人的圈套,所以他回刀自守。

    唐朝的脸上随即露出笑意,心中十分的满意,这就是兵法。

    实者虚之,虚者实之,也许对上隆多这样的捍将还有些忌惮,但对上深通韬略的狼正轩,却正是击中了他的软肋。

    只见唐朝微微变化了一个角度,将拳力发了出去。

    此拳一出,一股有如实质的飓风就在他的身边刮起,然后,狼正轩看到了这使自己永远折服的一幕。

    野马河奔腾着流水,流水中正有一只飞奔的娃娃鱼。

    它似乎在为着赶上前面的某个聚会,但是它忽然之间失去了生命,头和身分离。

    只因就在它万分惬意的游动的时候,一种神奇的毁灭性的力量击中了它。

    这股神奇的力量将野马河水刺激得忽然裂开了一个丈许宽的大冻,然后,这只娃娃鱼就带着迷惘死在野马河边,被激飞的河水给抛上了对岸。

    狼正轩的眼神变了,变得有如死灰,因为十丈的距离之中,他忽然失去了唐朝的影子。

    当他再次看到唐朝的时候,这个飘逸而高贵的年轻人正在叹息。

    他的手上放着这只娃娃鱼的残骸,轻轻的说:“看來,我的功力还未到精纯,将这只鱼是杀死了,但这样杀,未免太过残忍,要是能击中它而使它毫发无伤的死去,也算是一壮功德,”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声叹息落在狼正轩的耳朵里,他忽然觉得自己只一只井底的青蛙。

    以他这样的轻功,自己永远不能有靠近他的机会。

    以他这样的气功,可以隔空杀人,他自是早已立于不败之地,那么,我想以绝世的刀法欺进他的身边,战胜他,不过是一个梦。

    况且,我的红日刀法真的可以战胜他吗。

    刹那间,狼正轩心中升起一种强烈的沮丧意味,武功无敌,雄图大业,称孤道帝,本是他心中不灭的理想,先前,他不惜背弃李格桑也要得到南诏帝位,就是觉得当今天下,他才是最杰出的人物,可想不到的是,他完败。

    他知道,即使以自己现在的武功,唐朝要杀自己,还是非常容易,他就不明白了,一个年仅弱冠的人物,怎么就能有这样的武功。

    一个区区二十余岁的年轻人,怎么可能有这样通彻的头脑,也就在片刻之间,他感受到了唐朝将招数用兵法施展出來的威力。

    这是某种不知名的可怕的存在,使得他心中刹那间有一种无助的感觉。

    在强的人,只要你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沒有使用任何阴谋,他一定会觉得恐惧。

    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承认,有些失败,你也不得不承认。

    唐朝的神情仿佛邈姑射仙子,低眉垂目,看着滚滚的野马河水,似乎在感受水之精神。

    他现在已经可以分明的感觉到,四周的景物,包括天空,有和他在进行一种神奇的交流,他有种灵觉,仿佛天地万物和自己正在进行一种默契的沟通。

    他在静静的等,等着狼正轩开口。

    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狼正轩正经历着他一生之中也许是最大的抉择。

    他内心无疑是痛苦的。

    他知道,唐朝这样的武功,就是武林中传说奇妙到了极点的隔神指,隔神拳。

    唐朝既已打出了这一拳,一切已经不用再比。

    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他也知道,唐朝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一切尽在不言中。

    “唐十太子,终我狼正轩一生,都是您的臣子,”他很痛苦带点伤感的说出了上面的话。

    “谢了,”唐朝无比的真诚。

    “呵呵,”狼正轩忽然强笑一声,“我纵然不能做天下的霸主,但只要能名垂千古,也算是一时之豪杰,”

    “将军本就是豪杰,”唐朝伸出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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